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大学生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4-15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委)、团总支:

按照《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济院字〔2021〕8号)要求,结合《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为在全校青年学生中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大学生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了解党的光辉历史、感悟党的初心使命、领会党的创新理论、体认党的精神谱系、传承党的红色基因,更加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宣讲内容

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青春视角和青年人的话语体系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宣讲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以党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会议、英雄模范事迹、时代楷模故事为切口,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深刻认识在党的领导下,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三、人员组成

经各系(院)选拔推荐,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审核培训的在校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份子。名单详见附件。

四、宣讲对象

各系(院)青年学生,曲阜市中小学学生,各系(院)党支部共建单位党员群众。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系院党总支(党委)对宣讲文稿、课件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以党中央关于历史问题的两个决议和有关精神为遵循,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会议等,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2.加大培训指导。各系(院)团总支要精心指导,在宣讲内容上下功夫,要组织培训、试听、磨课,做好宣讲计划,安排好系(院)内的宣讲。学校相关理论社团要组织全校宣讲团成员定期开展学习培训、集体备课,为宣讲活动做好准备。

3.扩大宣讲覆盖面。在做好系(院)内的宣讲的基础上,按照学校安排组织宣讲团成员赴中小学宣讲,鼓励各系(院)主动对接支部共建单位、实习实践基地等走进社区、乡村、企业面向基层党员群众开展党史宣讲。

4.强化宣传总结。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新闻报道,及时对大学生宣讲团宣讲情况进行宣传,对宣讲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典型事例进行发掘、总结、提炼形成党史学习教育的亮点,报送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专题网供稿。

附件:济宁学院大学生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名单

 

          党委宣传部    团委

           2021年4月15日